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
2018-05-16 10:23:40 作者:商务部办公厅 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8〕165号 文章来源: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商务部联系人:王巧璐 010-85093746 郑文渊 010-85093311 杨宝京 010-85093757 银保监会联系人:融资租赁 陈 伟 010-66278318 商业保理 臧松松 010-66278104 典 当 宋 灿 010-66279671
商务部办公厅 2018年5月8日 http://ltfzs.mofcom.gov.cn/article/wtojiben/201805/201805027430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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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9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4日 【显示字体】: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