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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规范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的有关规定

2014-06-19 02:32:09 作者:协会秘书处 来源:南京典当业协会

          日前,为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抵押典当融资经营行为,南京市商务局、南京市国土局、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四部门,以宁商建(2014)259号文件,联合印发了《南京市规范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通知》对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的原则和范围;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的程序;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注销登记;土地抵押权的处分;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管理和切实做好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工作等五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土地使用权质押典当业务在南京始终没能开办,而在南京周边的有关城市都先后开办。为引起市政府的重视,我会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在主管部门的重视下,去年下半年,市商务局会同市国土局、金融办、人行南京营业部和我会共同赴安徽省进行了考察调研。我会起草了《关于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问题的调研报告》,受到了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华静召集的协调会上,四部门达成共识,终于联合印发了《南京市规范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我市《通知》的出台,是继安徽省出台此类文件后的全国第一个副省级城市四部门印发的文件。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将起到示范作用。对拓宽典当融资渠道,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