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收紧 规范自身 拓宽融资路
2013-12-30 02:49:05 来源:上海商报
2013年,在多元化的融资市场格局变动中,典当行业也经历了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
2013年已临近尾声,国内整体经济环境依然比较复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在多元化的融资市场格局变动中,典当行业也经历了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
股票典当业务被“叫停”
2012年末,商务部明确规定:禁止和预防典当行违规融资参与上市股票炒作或为客户提供股票交易资金;禁止以证券交易账户资产为质押的股票典当业务。于是,2013年年初,一些已涉及此项业务的典当行陆续与客户终止了业务合作,股票逐渐“淡出”典当行业。
当早些年股市行情尚佳的时候,相当一部分典当行都涉足过这项业务,有的甚至在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上具备了比较成熟的经验。精于此道者,仅该项典当业务的典当余额就能达到一两亿元,而普遍的一年放款五六百万元也不是问题。在他们看来,这样既能为典当行的发展增添新渠道,也能避免业务的过于集中所导致的同质化竞争。
然而,在该项业务当中,绝大部分客户并非急需融资经营的中小企业主,而是投资者,这本身就与典当行服务中小企业的初衷相悖。况且,股票典当最大的风险漏洞在于无法登记,一旦出现问题,典当行也难以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
主管部门叫停一项看似正常的业务,这样的例子在近几年的典当业发展中并不多见。虽然业内有惋惜、遗憾,但从总体上分析,禁令的初衷依然是在相关保障尚不具备的背景下,督促行业防范风险。这也提醒了典当行,在开发虚拟物品典当业务方面,必须更加谨慎。
地方对典当监管再进一步
今年以来,各地主管部门在典当行业的管理上频推举措,颇受关注。例如,继商务部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之后,四川、江西、安徽、甘肃等地都相继出台了当地的管理细则与办法。也有一些地区是在逐步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年初上海市商委典当行业监管信息数据库中心的正式启动。另外,还有的地区选择将此前已发布的措施进行修订,如天津市商委修订当地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申报要件及流程。
在今年各地主管部门对于典当行业的监管范围中,禁止典当企业非法吸储,严格管理股东变更程序等在其中的表现尤为明显。未来一段时间,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典当业的监管不会放松,这应该是大趋势。
比起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典当行的监管相对来说向来都是比较严格的,这被普遍视为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种必需。而事实也印证了,不少客户走进典当行,看重的就是其属于更加规范的融资机构。
银监会严禁向典当行授信
2013年6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严禁向典当行以及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授信。对于自身融资渠道本就不宽的典当行业来说,消息一出,无疑令他们深感“雪上加霜”。
之前五大国有银行基本不会给典当行提供授信,已是业界不成文的共识,而此次的明令禁止,把中小银行也纳入其中。
此举固然有为银行防范风险的考虑,然而,在典当行业看来,通过银行解决自身融资,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典当行业是接受监管的正规行业,如此一来,有将典当笼统划分为民间借贷的意味,从“名分”的角度出发,对典当行业来说不够公平。
另一方面,相比增资扩股,理论上讲典当行从银行融资应该是更加便捷的方式。近几年来,有一些地区的协会人士都在为此奔走牵线,在江苏、云南等地甚至已初见成效。但“禁令”一下,无异于大家的努力打了水漂。
不过,不向典当行授信,不代表典当与银行的合作之路被完全封死。无论是商业银行为应对同行竞争,还是融资市场的需求,双方合作仍存在一定空间。因此,典当行业首先更应进一步注重规范自身,自己为自己先“正名”,为合作打下良好的前提基础。
银行闹钱荒未波及典当行
今年6月末,银行爆发“钱荒”,当时许多中心企业在银行融资无门的情况下,纷纷转向其他融资机构求助,典当行自然也成了备选之一。出乎意料的是,典当行对于这次“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欲望。在这次钱荒中,典当业总体上不温不火,不论是对市场的判断,还是风险控制的作用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在这次“钱荒”危机之中,一些典当行并没有因为生意上门而大举放款,依旧将风控做到了实处,过滤掉了相当数量存在风险的贷款机会。从长远来看,虽然典当行可能失去了一些业务,但一个懂得把握风险的融资机构是值得企业主信赖的。
随着现在融资市场的日趋庞大,各类融资机构也层出不穷,典当行要在其中分一杯羹,看似不是难事。但典当行应该把握住未来一段时期的融资形势,针对市场客户推出有效的产品,找准合适自身发展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