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状态: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动态 >正文

典当业谈金改:冀望打破瓶颈带来突破

2013-12-27 06:27:51  来源:新华网

 作为一种辅助性融资手段,典当行因其抵押物多样、放款速度快、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受到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者的青睐,成为非金融机构中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力军。然而,这一古老的行业由于历史上的一些原因,存在诸多发展瓶颈。

    对此,泉州市典当行业的相关人士希望,泉州在推进金改的过程中能加大对典当行业的扶持力度,使其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有更大突破。

    尴尬的历史

    “虫吃鼠咬,光板儿没毛,破棉烂袄一件!”旧时代,典当掌柜的一声吆喝仍令人记忆犹新,其剥削穷苦大众的行为遭受了无数白眼。种种原因之下,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典当行业一度被禁止经营。

     改革开放后,古老的典当行业再度出山。1988年,泉州地区成立了首家典当行——泉州市闽侨实业典当有限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泉州地区的典当行业有51家企业及2家分支机构,总注册资本12.2亿元。

     “典当业目前在泉州市已经得到全面布局,鲤城、丰泽、洛江、南安、惠安等县市区的典当行数量较多,安溪、永春、德化稍微滞后,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每县各有2家。”泉州市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王瑞典告诉记者,截至2013年11月底,泉州地区典当行典当总量达20亿。

     然而,与当前典当行业欣欣向荣的景象相左的是,典当行业在观念上仍然被世人误解。

     “若不是万不得已,一般人是不会踏入典当行的。” 泉州市某典当行负责人告诉记者,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典当行业因为融资速度快,成为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的重要渠道,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是因为历史上典当行留下的不光彩行为,现在人们对它的印象一直没有改观。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一些从典当行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根本不愿多过谈论这一行为。在他们看来,到典当行进行质押融资这一行为若被他人所知,便会给被贴上“走投无路”的标签。

     尴尬的定位

     与人们观念上存在的误区相比,典当行业不断变更的主管部门及尴尬的身份定位,更让业内人士忧心。

     1987年典当业恢复经营后,一时间泛滥,管理处于无序状态,主管部门多达22家。1993年,人民银行把典当行纳入人民银行监管体系,典当行被定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2000年8月,典当行监管工作正式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给国家经贸委,典当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性质随之取消,被定位为“一类特殊工商企业”。2003年,商务部组建,成为典当业新的主管单位。在此次泉州金改,典当行业则被移交至金融局管辖。

     “身正影才能不斜。” 王瑞典秘书长认为,不断变更的主管部门凸现了典当行业的身份危机。

     “从本质上来说,典当行存在借贷融资关系,应定性为地方金融机构,但是目前却被定性为特殊工商企业。”王瑞典秘书长认为,国家对典当行业的定位并不准确,而这一定位直接导致典当行业在正规融资渠道上受到诸多限制。

     根据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已设立的典当行只能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而2013年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严禁向典当行提供授信。

     希望金改带来突破

    “与银行业相比,典当行业体现了短期、灵活、便捷等特点,满足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短期资金周转需求。银监会对银行的限制,无疑切断了典当行唯一的融资渠道,不利于典当行业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相关的融资贷款服务。” 泉州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王瑞典呼吁,泉州市政府应利用金改契机,协调泉州银行业界和相关监管部门,先行先试,解决典当行向银行间融资难这一短板。

     此外,王瑞典秘书长还立足典当行业现状提出一些建议。

     “希望政府出台综合配套措施。例如税收方面能不能比照村镇银行来执行,另外由于典当行服务的都是中小企业,存在较大的风险,能不能比照融资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即将出台的措施,同样给予典当行相应的风险补助和措施。”

     “应该允许典当行在融资方面有所创新。例如允许典当行向股东定向借款或进行委托贷款,向符合法律法规的委托人融入资金,进一步拓宽典当行的融资渠道。另外,可不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典当行进行证券化试点,在融资方面进行创新式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