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土地存诸多问题
2013-10-15 02:25:5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抵押土地存诸多问题
为何经法院判决过的金融债权都无法得到执行?对此,9月29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执行法官张昌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这一切的根源与金鹤建材用来抵押的土地存在诸多问题有关。
张昌贵称,金鹤建材成立之初,在征用土地时,当地村委会就以土地征用款入股这家公司。后来,金鹤建材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在法院进行债权处理时,当地村民以没有拿到任何钱为由阻止土地拍卖,“没法推进”。
张昌贵还称,土地出让金是另一大难题。他告诉记者,早年,为了发展工业经济,金鹤建材的前身金鹤水泥厂设立时,原金华县相关领导及土管、财税等部门通过了让金鹤水泥厂缓交土地出让金的决议,至今,该公司都没有缴纳过土地出让金,法院要处置土地,公司则需要补交出让金。
除了上述问题外,张昌贵表示,土地拍卖前还有一大难题。土地经过多年变迁,四至不清,需要重新界定。因为四至不清,评估报告出不来,就无法进行拍卖。
朱红光则告诉记者,为了配合法院执行,其公司主动与土地所在的山口村二委协商达成协议,愿意以每亩3.3万元,总价346.5万元的价格对村民进行补偿,山口村也同意拍卖,并收取了公司150万元钱,但至今法院仍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此,朱飞表示,目前该事宜由金华中院在具体办理,“法院负责具体案件的执行,政法委主要负责监督整体案件的执行。”
对于该案件,张昌贵向记者表示,要解决问题,“除了法院外,还需要当地金东区政府等多方进行协调”,目前各方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解决思路。
杭州联合银行总行负责法务和风控管理的副总经理章小的则向记者表示,按照一般程序,如果村民拿土地征用款作为入股资金,有股权就有没有债权。如果公司出现亏损,股权收益无法满足,不能作为债权无法履行的依据,这部分收益必须待到资产拍卖后的剩余部分进行处理。
章小的还认为,原则上,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就不允许办理土地证,银行抵押贷款必须具有清晰的土地权证,反之,这部分贷款也贷不出。同时,在对该土地进行拍卖时,尚未付清的政府土地出让金具有优先债务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