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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典当行调低息费为哪般

2013-09-12 01:43:30 作者:王菁菁 来源: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

“开业大酬宾”,这是不少企业开门做生意的惯用手段。而在不少今年新增典当行的广告语中,低息费被放在了十分抢眼的位置。前不久出炉的上海典当行业今年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其中提道,新设典当企业平均息费率只有1.7%,低于行业平均息费率2.04%。而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种情况当前在其他一些地区的典当行业中也比较普遍。

生存之道也无可厚非

陆鑫(福州典当业内人士):降低息费以期拉拢更多客户,这种现象不仅在新开的典当行中普遍存在,现在很多老典当行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说起来,息费的高低也跟一个地区的特点相关。比如在我们福州,当地人们对于民间融资的概念相对还是比较保守,以至于对典当的接受程度不高,甚至在有的人看来,典当就是高利贷。因此,适当地降低息费,让利于客户,就典当自身来说也有点“不得已而为之”的意思。

因此现在在福州地区,你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典当行在宣传广告的内容上,息费低往往被放在最显眼、突出的位置。拿民品典当来说,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放眼业内,民品典当的息费做到3%以上的不在少数,不过,现在福州有的典当行,黄金典当息费却降到了1.8%,这并非有心要恶意竞争,而是为了适应市场而采取的一种调整。

老的典当行尚且如此,新的典当行在息费高低的问题上则更是没有那么多顾忌。因为是新开设的典当行,目前看来没有亏损、坏账,那么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把资金给放出去,让资金流通起来,总是要强过“堆在家里”。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低息费或者比别人更低是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在他们的经营观念中,先把钱放出去,产生效益,慢慢累积起一定的客户群,然后再视情况调高一点息费,这并不违背市场规律,也是一种生存之道,无可厚非。

灵活调整也是应对竞争

王根和(内蒙古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新开设的典当行息费普遍较低,至少在我们内蒙古地区,这确实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从我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不光是新增典当行,也不管是民品、房产、机动车还是财产权利,近些年来,整体看来内蒙古地区典当行的息费上限普遍低于《典当管理办法》中要求的上限。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以新增典当行为例,因为刚刚开张,他们处于一种尝试中做业务的状态,一般找的、针对的也会是熟悉的人,或者是熟人介绍的业务,而且是要做比较稳妥的业务。正因为存在着人情关系,而《典当管理办法》中对于息费的下限并没有出台限制,所以在实际操作当中,“不得不照顾”、“给出友情价”的做法也是很容易理解的。

此外,无论是新手还是那些老的典当行,调低息费的直接目的就是吸引客户。众所周知,典当行的息费比起银行要高很多,如果不是为了救急、倘若能在银行贷到款,客户也不会求助于典当;而且现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本来就高,假如在这个时候,典当行给出的息费太高,即便中小企业拿到借款解决了一时之需,但最后合计下来企业并没能从中赢到多少利,或许他们下一次再有需要的时候,就不一定会愿意再进典当行了。由此可以说,“中小企业挣不到钱,典当行也得不到多少实惠。”鉴于此,适当降低息费未尝不可,毕竟灵活本来就是典当的特点之一,灵活地调整也是应对竞争的一种方式。

或许有“刷业绩”的可能

李曦(北京典当业研究分析人士):据我所知,新增典当行调低息费这种局面中,也存在着一种可能。在有的地区,有着由协会牵头对每家会员企业进行阶段性的业绩考核的做法,而且,在这样的考核中,标准往往是“新老一视同仁”。于是,有的新增典当行为了应对考核,便会选择“刷业绩”的方式。

所谓的“刷业绩”,即典当行“放款”给与其有着相同背景的企业,比如同属一个集团公司,双方形成如此“业务往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典当行是不可能给出高息费的。

事实上,在我个人看来,新增典当行调低息费,普遍低于行业标准的做法,属于一种经营手段,排除制造“噱头”的可能外,我相信这样的低于普遍行业水准的息费不会一直低下去,因为典当行也要考虑一个资金成本的问题。

而谈到息费的话题,我认为这对协会的平衡能力也是一种考验。有人说,现在银行贷款的下限也放开了,这对典当行也是一种启示。但正如上述所说,只要是正规地经营,这种降低不可能过低于同行普遍水准,尤其是对以此为“噱头”的企业,协会更加应当充分承担起沟通与协调的职能,避免恶性竞争对行业整体声誉、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记者  王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