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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务部在宁召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座谈会

2012-05-29 07:22:54  来源:南京典当网

    2012年5月1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研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细则,国家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副司长吴国华一行,在南京召开了由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等省市商贸部门领导、相关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商会(协会),以及民营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吴国华副司长首先向大家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关于在2012年上半年制订专门针对民间的实施细则的指示精神,并就《商务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细则》(初稿),引导大家深入地展开讨论,特别是向12位来自医药、石油、食品、创投、典当、拍卖等领域的民间投资企业家和投资人代表广泛征求了意见。


    会议讨论气氛相当热烈,并初步形成以下共识:(一)虽然我国商贸流通领域是向民间资本开放最早、对民间资本限制最少、也是民间资本最为活跃的投资领域之一,但仍有必要进一步放开进入限制,拓宽投资领域,如亟待研究如何支持民间资本从事原油、成品油的进出口,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现代物流、仓储、商业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及其它新型流通业态等;(二)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实施细则的重点,要放在如何为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打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展开公正、公平、公开竞争上,而决不允许单对民间资本设限;(三)《实施细则》应有别于一般的指导性意见,紧密联系商贸流通领域实际,突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南京市金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民营典当企业在座谈会上发言,建议在《实施细则》中应进一步明确典当行兼具商贸企业和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机构的特殊性,在同等条件下,典当企业在取得财政扶持、向金融机构融资、抵押物设定与登记、共享征信系统等方面,应得到与小额贷款公司等同类投资主体的同等待遇。同时呼吁尽快出台《典当管理条例》,从更高的司法层面支持、引导和规范民营典当企业健康发展。(金瑞典当公司 徐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