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状态: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正文

典当行应严格执行最新利率

2012-09-18 06:05:24  来源:南京典当网

虽然早自今年7月6日起,典当业月利率收取标准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贷款利率标准调整到上限为0.466%,但不少典当企业并未对此做出过多重视。这不仅引起了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关注,也吸引了不少社会目光。
  为此,天津、广东两地的典当行业协会在日前向各企业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最新利率标准的紧急通知。据了解,江苏、浙江、安徽等其他省市,虽然没有下发有关通知,但在近期协会组织召开的企业交流会上,各省市协会的相关负责人也对企业提出了严格执行最新利率标准的要求。
  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所以,自今年7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最新贷款利率标准,典当业的月利率收取上限标准应该为0.466%。
  但根据网上当票监管系统对今年7月份的监控显示,7月份天津共有356笔新当、续当业务出现超利率问题,涉及企业共计35家。于是,天津典当行业协会对网上记录进行了逐项核查,发现造成超利率问题出现有两种原因。
  “首先,企业在对应时间内所做的新当和续当业务,未执行人民银行最新调整的银行贷款利率标准。仍按原有的贷款利率0.51%或0.49%执行;其次,企业在操作当票或续当凭证时,对利息一栏内自动生成的数据误操作,并没有改正。”天津典当行业协会会长翟瑞麟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为确保各会员单位正确执行典当综合费率及利率,协会今后会在人民银行公布利息调整后的第一时间向各会员单位公布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全国有不少地方发现典当企业未严格执行最新利率标准的原因,几乎跟天津典当业存在的问题一样。另外,有不少典当行在接手大额业务时,都会主动将息费收取标准调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规定,而小额业务中,超出规定利率上限的程度并不严重,所以目前并未因此产生相关业务纠纷。
  “其实,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并不是业务问题。”北京的一位典当业内人士徐先生认为,这充分说明典当企业的工作不够细致,对宏观政策的灵敏度不够高。
  徐先生表示:“在跟典当行接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尤其是小典当行,对宏观政策变化的关注度不是很高,只是关注门市业务,觉得宏观政策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而且很多经营者也认为,如果发生纠纷,法院也不见得会抓住超规定百分之零点几的利率问题来处罚典当行。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是经营者职业素质不高、管理水平有限的表现。这会让业外觉得典当行业经营不规范;而且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会时时刻刻影响每家企业的经营。这从此次超比例收费事件中就能窥见一二。”
  另有专业人士认为,此次超比例收费现象集中爆发,是在典当监管系统中发现的,其实系统的设计者可以对自动生成的数据进行调整,在企业机打当票时,系统可以提醒企业,如现在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是多少,你的收费标准多少才合理,这样可防患于未然,而且这种提示方式更及时、准确,效率更高,要比各个协会发通知强很多。由此,该业内人士建议,监管系统的信息提示,也可以不只是对利息标准的提示,还可以是对综合服务费超标准的提示。“如果企业硬要超比例收取,主管部门严惩违规企业,而且有案可查,会加强企业自律;如果监管系统多提示一些信息,这对企业规范经营大有裨益。这是企业工作要认真,而监管部门的系统设置要实用,两方面都要努力的问题。”

来源: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