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业务多少有“外因”
2013-05-10 11:12:27 来源:南京典当网
商务部在4月底公布了典当行业一季度的数据统计,其中房地产典当业务总体继续保持稳定,但是各地房地产典当业务占比情况存在一定差距。
今年1至3月份,房地产典当业务比重分别是54.6%、54.3%、54.2%。在2012年商务部公布的数据中,房地产典当业务占53.3%。两者数据相比,可以看出房产业务结构总体继续保持稳定。
但是据记者了解,在不同地区,房地产典当业务所占比例差异较大。在国内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典当行数量较多,竞争更加激烈,于是各典当行开始纷纷寻找自己的业务特长。经过这种转型后,现在很多典当行已经逐渐摆脱了只靠房产业务为主打的经营情况。其中重庆市第一季度房产业务比例为46%,天津市也从去年同期的52%下降到49%。从全年的情况看,福建省2012年度房地产占典当总额的50.3%。早在2011年福建省房地产典当比例就已经低于50%。这既减少了行业间同质化的竞争,也减缓了企业经营范围过于单一的危险。
而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典当行的不动产业务往往比重大而且增速快。有分析认为,这种局面的形成不仅是因为房产业务金额大,审核相对方便快捷,而且房产业务风险也较小,换句话说,房产业务相对简单,便于操作。哈尔滨去年的房地产典当业务已经占到全部典当业务七成以上。此前虽然典当行也想开展动产业务和财产权利业务,但受到没有专业人才的限制,以及当地市场环境不够成熟,也导致了业务的推广十分的困难。(见习记者 刘文昭)
来源: 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中国商网 作者:见习记者 刘文昭